1.沪苏浙皖四地人大首次同步决定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最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各自省份的《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支持和保障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顺利实施。一个区域内各省级人大同步作出支持和保障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事项决定,这在人大工作上尚属首次。
2.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上海基础设施和市场环境全国第一
12月3日,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上海营商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二,仅次于深圳,并在基础设施指数和市场环境指数方面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第一位。其他进入前十名的城市依次为成都、南京、杭州、 长沙、武汉。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去年排十名开外,今年则排名第六。杭州比去年下滑一位降至第八,长沙则跃居第九。
3.十余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密集挂牌
当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正在一面加速机构改革,一面着力于地方金融风险的处置。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一个月,青海、云南、陕西、四川、北京等地的地方金融办公室密集挂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时,多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招,加强对地方金融业态的风险防控以及对P2P网络借贷等的风险处置,相关地方金融立法也正加紧制定出台。
4.两部委:海南、山东、浙江等14地将建海洋经济示范区
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支持山东威海、山东日照、江苏连云港、江苏盐城、浙江宁波、浙江温州、福建福州、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广西北海10个设立在市和天津临港、上海崇明、广东湛江、海南陵水4个设立在园区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5.报告:绿色金融在中国金融体系呈主流化趋势
2018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12月4日在波兰卡托维茨召开,《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进展报告2018》(以下简称“报告”)在大会上发布。报告中,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通过第三方视角,对中国政府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后第二年(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报告显示,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生态文明改革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绿色金融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影响不断加深,并已逐渐呈现主流化趋势。